| 简介 |
自财政部保险司开放保险经纪代理人制度以来,原在传统寿险公司的保险从业人员,随着大环境的改变,市场开放的竞争,加入WTO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已迈进一个展业的新领域。
本公司基于未来金融保险从业人员能有更广阔展业空间,及更合理的行销利润与组织发展之永续经营,结合了一群寿险菁英与有识之士,于1997年10月筹组,1998年03月正式成立-昱冠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期望所有保险业之工作伙伴皆能在保险经纪人的领域上大展鸿图。
公司商标
以圆型代表公司事业圆融,创造生生不息之运转;红色表示热情、有生气、有活力;以水滴型代表事业,衬托有如日中天、蒸蒸日上之飞升感;而蓝色代表伙伴正直明朗;整体代表公司具成长性、圆融性及开放性。
我们的合约精神
自民国84年04月01日起,保险业纳入劳动基准法后,依据规定:保险业雇用之员工适用于该法之一切准则。但实务上,员工在享有权利之余,同时必需达到应尽之义务(如依该公司管理规章:每天上下班打卡,参加晨夕会,一日三访,填具相关表格,业绩考核等),此即雇主与员工在劳动基准法下,平等互惠之最基本前提。 基于保险业之经营特性,不同于一般产业,有其相当之自主性、自由性和自我发挥之空间。因此,有鉴于保险从业人员未来能有更宽广的展业空间及永续经营保险事业的机会,凡不愿受限一般传统保险业之出勤,业绩考核者,则可依自我之能力、自我管理、自由展业,特另定本保险经纪商合约。
本公司基于相互经营,共创未来、共创利益、利润共享之经营理念,合约双方,在合乎相关法令规范及个人事业永续经营与发展的前提下,互信共荣、自由挥洒、大展鸿图。 |